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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太多預兆,住房公積金政策突然間再緊一步。
中央國家機關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日發佈《關於加強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差別化管理的通知》,首次提出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將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餘額爲基礎,最高貸款額度維持不變,同時要求,需要結清首次貸款5年以後,方有機會再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爲,國管公積金貸款難度增加,相比之前大部分國管公積金繳存者都可以申請到80萬元的貸款額度,按照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餘額爲基礎,使得繳存年限短、繳存比較少的人貸款額度明顯受限。或許,這與2013年“住房公積金很忙”有關。“錢荒”一直籠罩在公積金頭上,集中擠提、貸款激增、援建保障房等等,都使得去年公積金出現“捉襟見肘”的預期。
2013年4月初,國管公積金下發通知,首次要求借款申請人人均月收入超過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含)以上的,其月還款額原則上應不低於其月收入的50%。分析認爲,這一政策的目的簡單明瞭,就是“避免高收入家庭長期佔用貸款資金”。
“國五條”落地集中釋放了購房需求,上半年樓市成交量連創新高,公積金貸款集中爆發。2013年7月份,爲了解決公積金告急的問題,一些地區開始嘗試“公轉商”以及提高公積金繳存的“上限和下限”的方式來緩解。徐州、杭州開始嘗試“公轉商”,而合肥則採取了“輪候制”緩解貸款壓力。
早在2009年,住建部等相關部門就啓動了利用住房公積金閒置資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試點工作。有媒體報道稱,隨着保障房建設體量的增加,地方政府利用公積金援建的規模也在攀升。
張大偉預計,職工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結清滿5年後纔可以再次申請,這意味着改善型二套房貸款利用國管公積金的難度將明顯提高。綜合來看,整體利用國管公積金貸款難度明顯增加,預計部分繳存國管公積金的購房者或將轉向選擇商業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