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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人民網報道了泰州興化市昌榮鎮6名幹部集體建“紅樓別墅”一事,昌榮鎮政府對此事迴應稱,“紅樓別墅”主要是爲了方便幹部工作需要,建造手續確實不完善。目前當地紀委已經介入調查。
泰州興化市昌榮鎮副鎮長孫登峯介紹,人民網江蘇視窗報道以後,當地政府高度重視,安排專門人員調查覈實此事。據瞭解,建別墅的地塊總面積9.6畝,除去道路配套外,共有15戶,戶均佔地190平米。該地塊在2002年由南京大學編制《昌榮集體總體規劃》時界定爲建設用地,集鎮所在的唐子村把此地塊定位爲村民宅基地建設區。2007年底,經昌榮鎮黨政聯席會議研究,將該地塊整體抵算給當地的昌盛建築公司,衝抵部分昌榮鎮基礎設施及相關公益事業建設的工程款。
孫登峯介紹,當初由昌盛建築公司以及國土所、村建站等單位共同規劃了15套別墅基地,由於集鎮規模小、人口少,歷經兩年時間,別墅地塊才全部出售,其中6位鎮幹部按照當時價格每套4.5萬元交納集鎮建設配套費,其餘地塊安排給符合條件的村民建房,交納同價的配套費。
至於這些幹部是否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孫登峯介紹,購買該地塊的6名鎮幹部均在昌榮鎮工作了二三十年,一直在集鎮居住。6名鎮幹部作爲公務人員爲非農戶口,但是其配偶爲唐子農村戶口,無固定職業,況且6名鎮幹部子女都已在20歲以上,達到婚嫁分戶年齡,都需要建房改善居住條件。由於昌榮鎮沒有宅基地用地計劃,所以各戶難以辦理用地手續。孫登峯強調,這些地塊都通過鎮村建部門選址,並上報興化市國土局備案,相關手續正在補辦之中。
孫登峯表示,下一步昌榮鎮6名鎮幹部將配合相關部門,完善別墅建設手續。另據記者獲悉,1月2日下午,興化市紀委已經介入調查此事。那麼這些別墅手續何時才能補辦下來?建築面積是否超標?人民網仍將繼續保持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