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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當地GDP增幅或是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爲參照數值,相當一部分城市無法完成2013年房價調控目標,但無論是地方政府還是住建部等相關主管部門,都沒有提出對地方政府問責的要求。
總體來看,兩方面因素導致了地方政府問責行動遲緩。首先,過度依賴房地產拉動地方經濟導致了地方政府不願意問責;其次,政策的不連貫性導致了地方政府解決問題的困難。漲幅控制目標的不明確性是地方政府“逃避”問責的“有力藉口”,尚未納入市區房價統計的廣大郊區縣房價成爲臨時拉低房價的最佳支持,比如廣州市在去年11月份的房價統計中,加入從化、增城兩地房價,造成了房價環比、同比大幅下跌的假象。
房價持續走高,人們又一次感慨房地產調控淪爲“空調”,而地方政府面對問責遲遲不動的態度,令人們對2014年房地產調控的信心驟減。2010年至今沒有一個重點城市因爲房價漲幅過快被問責,問責制的嚴肅性受到挑戰,也就失去了作爲城市住房調控手段之一應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