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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買房到現在已經8年多了,一直辦不了兩證,賣不出去也住不安心。”近日,市民王先生致電本報“連廊熱線”稱,他在法院拍賣的房產中買下一套房子,不能過戶,也不能交易,讓自己騎虎難下。
2005年7月11日,洪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湖北宜安公司的抵押房產進行拍賣,王先生以最高價競價中標,買下位於磨山村的一棟房屋,佔地面積326平方米。中標後,王先生按規定繳納了相關費用,但他很快發現,剛買的房子一夜之間竟被夷爲平地。
後經洪山區法院、磨山村、土地規劃等部門協調,王先生在原址重建了房屋。不料,房子卻無法辦理過戶手續。
在覈實了原房屋的“兩證”、拍賣成交確認書、法院出具的協助執行通知等文件後,記者陪同王先生前往房管部門辦理房屋“兩證”。由於該房子的原發證機關是洪山區房管局,記者和王先生先到洪山房管局諮詢辦證事宜。洪山區房管局表示,由於行政區劃變更,王先生所購房屋目前由東湖風景區負責管理,理應前往該區辦證。
在東湖風景區房產管理局,辦公室負責人表示,王先生房屋既無法辦證,也無法劃入此次武漢市兩證辦理歷史遺留問題的範圍。因爲王先生重建房屋沒有土地規劃審批手續,該局無法受理辦證申請,“要辦房產證,先到土地規劃部門辦手續”。
記者一行又來到武漢市國土規劃局東湖風景區分局,該局地籍地政科相關人士介紹,王先生所購房屋當初是被磨山村“誤拆”,情況複雜說不清。今年9月,該局已對洪山區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進行了書面回覆,王先生所購房屋未辦理農用地徵用補償等手續,重建後又未取得規劃審批手續,不具備過戶條件。
此後,雖然洪山區法院再次發函回覆,要求武漢市國土規劃局東湖風景區分局依法處理這一歷史遺留問題,但該局仍認爲審批手續不足,無法辦理相關過戶手續,並未對法院再次回覆。
王先生表示願意配合辦理規劃、徵地補償等手續,並詢問該向哪個部門提交申請。但上述地籍地政科相關人士表示目前“無法可依,不知道該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