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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東成)近日,三亞市瑞海花園小區業主反映稱,瑞海花園小區內東邊約30畝地本是小區的配套設施,但是在去年,小區業主接到開發商轉交的政府部門致函,要求無償收回該地。經瞭解得知,該地原爲市政公共綠地,開發商在建設瑞海花園時申請對該地進行改造,但是土地的權屬並沒有變化。
業主:看中瑞海花園的配套設施而購房
據瑞海花園小區業主閔先生介紹,當初在2003至2006年該段時間內,不少業主紛紛購買了瑞海花園小區的房子,當時很多業主購買該小區的房子就是看中這裏的配套設施環境,即瑞海花園小區擁有兩萬平米的綠地,內含3000平米的人工湖、泳池、籃球場、網球場及花草樹木園林景觀,且開發商推薦該小區的宣傳冊也以這些配套設施作爲宣傳點。
“我們就是看中了瑞海花園是花園式小區,且綠化公共配套設施齊全,因此當時該小區的價格雖高於周邊相鄰的小區,但是我們還是選擇了瑞海花園。”閔先生說道。
小區配套設施用地屬市政公共綠地
據資料顯示,2003年,三亞金泰公司向三亞市政府致函,表示該公司正在開發建設的瑞海花園小區,建成後將配備會所、泳池、網球場和康體中心等先進輔助設施,因此提出出資建設位於項目東邊約30畝的公共綠地,把項目融入綠化區域建設中,加強房地產開發與美化三亞的密切聯繫。
隨後致函得到同意,金泰公司投資了949萬改造綠地,內含3000平米的人工湖、泳池、籃球場、網球場及花草樹木園林景觀,並以此作爲小區賣點。
據小區業主王先生所稱,當時金泰公司在業主購房時並未提及該綠地屬於政府用地,同時將改造綠地的投資轉嫁到了售房款中,最終該小區的售價比臨近小區每平米約高出了1000多元,等於金泰公司早已把瑞海花園全部房產土地產權,包括其中綠地賣給全部800多戶業主。
2012年6月,三亞市規劃局給金泰公司發函,要求無償收回瑞海花園東部兩萬平米綠地,金泰公司隨即將此函件轉交給小區業主。小區業主們得悉此情況,認爲金泰公司當初在售樓存在欺騙銷售,表示金泰公司在當初的售樓介紹上已說明小區擁有的配套設施。
根據三亞市土地儲備開發中心對該綠地土地權屬說明的顯示,2003年三亞金泰公司向三亞市政府致函,請求對瑞海花園小區南側約2萬平方米的土地進行“公共綠地”的投資建設。但金泰公司最終並沒有將該地作爲公共綠地建設,而是將該地投資建成了小區的配套設施,也未辦理相關用地手續及報批手續,該綠地產權屬於三亞市政府。
對於綠地的權屬屬於政府,小區業主並無異議,也不反對政府收回,但是希望政府在收回綠地後,能夠保持公共綠地不改變。
開發商:從未隱瞞配套設施用地權屬
針對業主反映開發商售房之初隱瞞配套設施用地權屬的問題,瑞海花園小區開發商三亞金泰公司予以否認。該公司一位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司售房時從未向業主宣傳說小區的配套設施用地屬於小區所有,也沒有將投資建設配套設施的資金轉嫁到售房款中,並且告知過業主配套設施用地屬於政府市政公共綠地,改造是爲方便小區業主,同時在回訪當初的售樓員時,他們也稱並未提過配套設施用地屬於小區所有。
該負責人向記者提供了一份2011年2月公司與業主委員會開會的會議紀要,該紀要指出,業委會要求開發商從水塘和綠地開始用鐵藝或者圍牆對瑞海花園小區進行封閉,公司同意由業委會提出封閉方案和預算,報公司審批後進行封閉。但是要從公共綠化用地權屬於市政用地這一實際情況出發,建議最好採用易於生長的綠籬植物結合鐵絲網進行封閉,以節約費用支出,並避免今後市政以違法、違規的理由要求拆除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該負責人認爲,通過這份會議紀要,證明業主對瑞海花園配套設施用地屬於市政公共綠地是知情的。
該負責人介紹,金泰公司2003年在建設瑞海花園小區時,該片綠地是髒亂差的衛生死角,公司欲將其一起開發,但是由於該綠地屬於規劃用地,並不能流通,後來公司提出申請對該綠地進行改造。獲准後公司投入了900多萬興建了游泳池、籃球場等公共設施。
根據記者走訪瑞海花園小區瞭解得知,瑞海花園小區除了目前公共綠地上建起的配套設施外,並沒有再興建其他的小區配套設施。問及小區原有的項目規劃有無建設其他配套設施的用地,該負責人稱原有的規劃資料已經找不到了,因此並不清楚是否有規劃其他的配套設施用地。
該負責人表示,公司願意與小區業主以及政府有關部門對小區業主的訴求進行協商,以便能找到圓滿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