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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陳家源、張婷婷)禪城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網站近日貼出公告,就佛山梁園提昇改造項目土地與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向市民征求意見。根據方案,該項目涉及的近800戶住戶將獲得的住宅補償標准為最高每平方米5500元,如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60天內交房,還可獲每平方米1500元的獎勵。
三種補償方案:
貨幣補償或房屋產權調換或兩者結合
梁園提昇改造項目土地與房屋征收補償范圍包括高基街、永義裡、麟祥裡等,涉及拆遷戶800戶左右。
根據意見稿,征收補償標准分為住宅和非住宅兩類,被征收人可選擇貨幣補償、房屋產權調換以及兩種結合的補償方式。征收補償合同的簽約期限為自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60日內。
貨幣補償方面,征收當事人在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合同》之日起30日內,可獲補償款的30%,餘款按征收當事人在合同中的有關約定支付。
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則據合法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按1?1比例調換。安置用房位於昇平片區改造項目8號地塊內的汾江河水道人民橋東側佛山湧北側,土地使用權類型按原被征收房屋性質不變,有合法產權的配套車庫(房)按同類住宅標准進行補償或調換住宅。
另外,安置用房套內建築面積大於被征收房屋的,需要增購,5平方米以下(含5平方米)按2800元/平方米結算,5平方米以上至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部分按鋼混結構住宅補償標准,即5500元/平方米結算,10平方米以上按市場價結算。
獎勵措施:
60天內交房可獲1500/㎡獎勵
意見稿還規定,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征收人自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60日內簽訂征收合同,並按合同約定時間將騰空的房屋和鑰匙移交給征收實施單位的,住宅用地按合法的房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獎勵1500元,商業用地每平方米另獎勵基本價的15%。
被征收人如自行安排住處的,征收部門還將提供臨時安置補助費,標准為每月22元/平方米。被征收人也可選擇由征收部門提供周轉房,在過渡期限內,除租金外,使用周轉房所發生的其他一切費用由被征收人負責。
此外,根據被征收的房屋面積不同,被征收人還可獲得每套700元至1100元不等的搬遷補助費;商業用房的補助標准則是每套1000元至4000元不等。方案還明確了屬於住宅附屬的天井、庭院、花園、空地以及臨時建築及圍牆的補償標准。
即日起至2014年1月16日,市民如有意見,可將意見以書面形式反饋至祖廟街道辦事處或者禪城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