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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網站
中新網12月5日電據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網站消息,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今天發布關於調整南昌市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通知,稱12月15日起南昌將執行新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其中明確貸款購買二套房首付款比例從不低於60%提高至不低於70%。
《通知》調整了南昌市(含南昌市轄內4縣)第二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要求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購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70%。
《通知》重申了國家有關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繼續執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規定,並繼續暫停發放居民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通知》明確,自2013年12月15日起,在南昌市發生的住房交易,凡涉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按照《通知》規定執行。住房交易時點按照『購房合同備案時間、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受理收件收據記載時間和貸款審批通過時間』三個時點『孰前原則』進行認定。(中新網房產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