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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泰安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指揮部下發文件,城區開展建設揚塵治理、裸露土地綠化工作。除了將對城區道路揚塵、房屋建築和市政施工工地揚塵、房屋拆除工地揚塵、建築渣土等重點治理外,還要求城區已經出讓、項目未落地的建設項目用地及不具備出讓條件的儲備土地進行普查,閒置時間超過3個月的,必須進行地被植物綠化。
此次治理活動中,將加強城區道路揚塵治理,加大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優化垃圾清運方式,定時對城區主要道路進行灑水降塵。破損路面將進行大修或罩面處理,減少道路開挖面積,縮短裸露時間;城區還將規範治理露天燒烤、洗車點、廢品物品收購點,禁燒樹枝樹葉和生活垃圾等;城中村、舊住宅小區和背街小巷的環境衛生也是整治重點。
考慮房屋建築、市政施工、房屋拆除等工地會產生大量揚塵,泰安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指揮部要求加強對揚塵防治工作的監管。如施工現場設立圍擋、地面硬化、設車輛清洗裝置等,容易產生揚塵污染的施工物料,需蓬蓋或庫房存放;建設工地未及時清運的渣土、施工形成的土堆,需鋪設遮蔽網,臨時綠化。拆除房屋作業前和作業時灑水噴淋等。
文件要求綠化城市公共綠地裸露土地。城區三不管地帶、空閒地帶,尤其是城區主幹道兩側公共綠地以外裸露土地能綠則綠。城鄉結合部、城中村、社區(村)裸露地能綠則綠,能硬化則硬化。按照屬地管理和產權負責的原則,對涉及舊村改造、違章建築拆除、房屋開發等產生的空閒地塊,採取鋪設遮蔭網、建議綠化等方式治理。泰安市國土資源局將負責普查城區已出讓、項目未落地的建設項目用地及不具備出讓條件的貯備土地,制定相應治理方案,閒置時間超過3個月的,必須進行地被植物綠化。
此外,泰安還將加強建築渣土專項治理,城區將建築垃圾運輸納入統一管理,實行許可經營;2014年底前主城區內從事渣土和粉狀物料運輸的車輛全部採取公司化運作,封閉運輸並配備GPS定位裝置。嚴查建築垃圾亂拉亂倒、沿路拋灑行爲。市公安局將不定期組織專項檢查,查處無牌無照車輛運輸渣土砂石以及擅闖禁區運輸或超載運輸等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