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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勿自作聰明
非法佔地又轉租男子被依法刑拘
30日,記者從陵水黎族自治縣公安局獲悉,該局破獲一宗非法佔用農用地案件。11月18日,犯罪嫌疑人史某某被抓獲歸案,並被陵警方依法刑拘。
警方查明:2007年7月至2010年6月,史某某陸續與陵水椰林鎮城內村委會的多戶村民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椰林鎮城內村委會位於椰林鎮北斗響水橋附近海榆東線公路旁土地,承包土地共計9900平方米(14.85畝),承包期限由30年至長期承包不等,租金每畝1萬元。
2007年7月至2010年6月,史某某未經依法批准,陸續將該承包地填平進行建設,填平土地面積共計7996.1平方米(11.9941畝)。2012年4月,史某某又將已填平土地中的3000平方米(4.5畝)土地租給林某某,用於建設烈發家居廣場經營傢俬銷售,租賃期限12年,租金總額爲468萬元。經立案偵查,其行爲已構成涉嫌非法佔用農地罪。(南國都市報記者王洪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