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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發出了關於堅決遏制違法建設、銷售“小產權房”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正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堅決遏制最近一些地方出現的違法建設、銷售“小產權房”問題。走訪發現,部分在售小產權項目銷售人員售樓時,刻意規避“小產權”,迷惑購房者。業內人士提醒,購房者遇到便宜房源時,應該擦亮眼。
探訪
售樓員稱20萬買兩室非小產權
據瞭解,本市小產權房大多位於外環線以外的近郊區域,與前幾年比,新增供應量已經大幅減少,部分在售項目銷售人員賣房時絕口不提“小產權”。
“我們項目周邊居住氛圍濃厚、空氣清新怡人,和地鐵站有接駁公交車,距離僅4公里左右,單價不到3000元,20多萬元就能買套兩室。”市區北部某項目銷售人員小張表示,他們的房子性價比非常高,單價比周邊項目便宜上千元,當記者詢問是不是小產權房時,小張言之鑿鑿地表示是正規房源,很多已入住的業主都拿到“房本”了。記者詢問“房本”的頒發機構,該銷售人員表示無可奉告。
另一處位於環城四區的在售房源,每平方米售價僅2800元,比周邊商品房便宜了近一半。銷售人員聲稱該項目不是小產權房,而是還遷房,“房本”由鎮政府頒發,“我們項目距離地鐵站也就7公里,開車7分鐘就能到,如果僅從居住來看,和70年的大產權房沒什麼區別。”該銷售人員說。
業內人士分析,本市“小產權房”主要集中在環城四區,多爲大隊建設,沒有正規房本產權證,物業單位由鎮政府招標,後期房屋維修等事宜由鎮政府等負責。首都師範大學教授郭海燕提醒,購房者遇到低價房源時,應該留心其是否爲“小產權房”,不能聽信售樓員的片面之詞,應確認房產證頒發機構、土地性質等內容。
政策
查處“小產權房”在建在售行爲
通知強調,建設、銷售“小產權房”嚴重違反土地和城鄉建設管理法律法規,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衝擊了耕地保護紅線,擾亂了土地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秩序,損害了羣衆利益,影響了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的健康發展,建設、銷售和購買“小產權房”均不受法律保護。
通知更要求各地堅決查處“小產權房”在建、在售行爲。近年來,國務院有關部門多次重申農村集體土地不得用於經營性房地產開發,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房和“小產權房”。去年8月8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專門下發《關於堅決遏制違法建設、銷售“小產權房”的通知》(國土資電發〔2012〕98號),各級國土資源和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通知要求,對在建、在售的“小產權房”堅決叫停,嚴肅查處,對頂風違法建設、銷售,造成惡劣影響的“小產權房”案件,要公開曝光,掛牌督辦,嚴肅查處,堅決拆除一批,教育一片,發揮警示和震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