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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淑玲)趙女士等5戶人家共住在一座四合院裏。因公用廁所毗鄰自家北房,未經鄰居們同意,趙女士便填平廁所並新建了一間房。鄰居們不滿,遂訴請延慶法院,判令趙女士將廁所恢復原狀。記者昨天獲悉,延慶法院判令趙女士向兩戶鄰居各賠償1500元。
趙女士同兩戶賈姓、兩戶丁姓共5戶人家同住一處四合院內。在北房東側有一廁所,供四合院內住戶共同使用。
後來,4戶人家搬離四合院,房子用來出租。
沒徵得鄰居們的同意,趙女士就填平了廁所,並新建了一間北房。其間,一賈姓和一丁姓兩戶鄰居阻止,趙女士口頭承諾將另建一廁所供大夥使用。可當兩戶鄰居在其建完新房後讓其再建廁所時,趙女士稱四合院內已沒有建廁所的空間。
最終,在法官的努力下,趙女士向兩戶鄰居道歉,並分別賠付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