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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近年底,各大銀行房貸持續收緊,隨着放款週期的普遍拉長,公積金與商貸在辦理時效上的差異已逐漸縮短,因此不少在商業辦理過程中遇到困難的人,打算轉換貸款方式以便節省時間,面對部分打算“商轉公”的購房人,偉嘉安捷指出,目前北京地區暫沒有推行可以“商轉公”的政策。
市民張小姐是一家超市的店員,打算年底在城區內換一套大一點的新房,由於她和老公一直繳存公積金,因此她打算使用公積金貸款,然而經過諮詢後,她瞭解到自己和老公的繳存基數不夠,無法貸到公積金最高額度80萬元,無奈之下,她申請了商業貸款購房,然而年底銀行批貸緊張,一直無法放款,張小姐十分着急,打算再將申請的商貸轉成公積金,然而卻被告知無法操作。
針對案例中張小姐夫妻二人公積金繳存基數不足的情況,偉嘉安捷認爲,張小姐可以與丈夫作爲共同申請人使用公積金貸款,將二人的繳存基數疊加,以此達到公積金貸款額度的最高值,根據規定,公積金貸款的共同審貸人之間關係只能爲配偶,且夫妻二人共同作爲申請人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房本上姓名位置排在第一的人,將作爲公積金貸款的主要還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