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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報——社會觀察
十八屆三中全會傳遞出的改革信息,讓小產權房熱度大增。參與決定起草的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在央視《新聞聯播》中對小產權房作了如下表述:“大家談論比較多的小產權房,我們說它不合法。農村土地的規劃使用不是用來建設住宅的。說它不合法,更主要的是說它不符合土地的利用規劃,違反了土地的用途管制。農村的建築主要是爲了滿足農民生產生活的自我需求。”
實際上,關於小產權房的問題,每年都有討論,各地也不時有相關的動向或規定出臺,但不管是頂層設計,還是地方規劃;不管是權威解讀,還是學者論斷,從未看到一個權威的、明晰的解決辦法。由於沒有可循的辦法來規制,小產權房問題也變得越來越複雜、越來越棘手。
小產權房不合法,不具備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質,這早已是一個共識,無需多討論。民衆其實希望討論的是,該怎麼辦,一個科學的、清晰的思路應該是什麼樣的。另外,民衆也希望,能借此三中全會的絕佳時機,讓這一歷史遺留問題,不要仍舊陷入“年年討論,年年無結論”的尷尬中。
另外,在所有的討論中,也不需要“應該取締”“應該轉正”這樣明顯走入了極端的討論。小產權房問題是棘手,但越是棘手的問題,越不應該遲遲不去下手。無論是在兼顧改革和現實的基礎上探索分類管理辦法,還是儘快進行登記確權,民衆都希望能看到政策在“前行”,而不是仍在合不合法的初級討論中停滯不前。不能轉正,怎麼辦?有序轉正,又該怎麼辦?這是目前討論小產權房問題的關鍵所在。
如果再遲遲不下手,不盡快出臺解決小產權房問題的權威制度,那麼,民衆的各種猜測和討論仍將滿天飛。更值得注意的是,未來,伴隨着新政策出現新“小產權房”的同時,矛盾和問題將更復雜和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