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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盈居天台綠化的夭折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廣州天台綠化推行的現狀,而像胡先生這樣細心處理天台綠化的人畢竟少數。1997年出臺的《廣州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就規定:新建大型公共建築,在符合公共安全的要求下,應建造天台花園。該規定一度被認爲是全國首例對屋頂綠化作出要求的城市法規。在此之後,廣州的屋頂綠化推行工作正式拉開序幕。到了2007年,由廣州市園林科研所編制的《屋頂綠化技術規範》正式實施,其中對屋頂綠化設計、施工和管理等技術問題提出解決辦法,要求新建建築宜採用花園式屋頂綠化,而舊房屋屋頂綠化必須進行承重安全檢測,並公佈了90種適合屋頂綠化的常用植物。
然而,天台綠化推行了十幾年,效果並不理想。根據廣州市園林科學研究所去年公佈的數據顯示,廣州市的屋頂綠化面積佔屋頂總面積估計僅僅只有0.5%,遠遠比不上北京、上海、深圳。“很多廣州市民都像金盈居的業主一樣,擔心天台綠化之後會帶來滲水、影響房屋承重等不可預測的影響。”華南農業大學園藝學院教授劉海濤告訴記者,他曾就天台綠化問題在廣州各區進行過專項調查,結果顯示,在不用出錢的前提下,僅有49%的單位、47%的私人業主和49%的頂層住戶同意對其樓房天台進行綠化,“如果還要他們承擔一部分資金的話,選擇同意的頂層業主會降到可憐的10%。”
羊城晚報記者何偉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