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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漢市出臺並開始執行房屋中介收費新規,將房屋買賣中介服務費(俗稱佣金)由原來的固定標準,改爲按房屋總成交額0.5%—2.5%支付,並由買賣雙方與中介進行協商。
新規定的實施,是否意味着買賣雙方與中介將有更多討價還價空間?昨日,記者對江城二手房交易市場進行了實地探訪。
按成交額的0.5%-2.5%收取
中介佣金首次有了彈性標準
日前,武漢市物價和房管部門聯合發佈了《關於規範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提出,房產中介在房屋居間買賣收費按宗計算,由買賣雙方與房產中介在房屋成交價格總額0.5%-2.5%的範圍內協商確定;房屋租賃收費按宗計算,無論成交租賃期長短,均按照半個月至一個月成交租金標準,由租賃雙方與中介協商一次性收取;中介經紀服務要包括提供房屋的權屬等詳細信息、實地看房、簽訂書面居間買賣合同並完成合同約定事項。
而在此前,武漢執行的是1996年出臺的標準:10萬元(含)以下的按交易額的2%收取;10萬至100萬(含)的按1%收取;100萬元以上的按0.5%收取。由於多年來標準一直未變,武漢中介普遍共按交易額的2%收費,幾乎成了“行規”。例如,市民金女士上週以100萬元的總價在關山大道買下一套103平方米的二手房,她按照總房款2%的標準,向中介支付了兩萬多元服務費,“因爲房子比較俏,房主的1%也是我出了,中介說都是行規了。”但實際上,有業內人士透露,這次交易按2%收取佣金是違反老標準的。
最高標準恐難以落實
少數二手房購買者或將受益
不少中介表示,新標準中2.5%的最高標準,估計難以執行,因爲購房者根本不會接受。而且中介行業普遍競爭激烈,加上不少房東會同時將同一房源掛到多家中介,所以中介壟斷房源來收取高標準佣金的可能性也很小。
徐東大街浙聯地產經理程曉丹稱,大部分房產中介更傾向於市場上現行2%的比例收取佣金,因爲新的標準中,“0.5%太低,基本難以保證經營成本,2.5%太高,購房者不會接受,2%正好在這個區間內”,所以,新標準對市場的影響不會太大。
南湖建安街華明達房產經紀人宋漢清表示,中介房源都很雷同,如果一家中介提高佣金標準,購房者可以選擇其他中介來交易;除非是少量獨家代理、品質優良的房源,在市場上很俏,中介有可能略微擡高佣金。但在實際情況中,這種房源比較少。
世紀宏圖不動產總經理孫秀高則認爲,由於新標準明確買賣雙方可以協商,且下限明確爲0.5%,也不排除中介爲了搶生意而給予較爲優惠的中介收費標準。如此一來,少數二手房購買者或將從新的標準中享受到一定費用優惠。
各種服務費用要看清
交易中莫輕信“打包收費”
不少市民也反映,在買賣二手房時,中介費雖然相對固定,但很多中介將評估費、擔保費、手續費等等打包在一起,給出一個價格,很多費用還沒有發票。
對此,《通知》中明確指出,中介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制度,額外提供的屬自願選擇並超出合同約定外的延伸服務項目,需事先向買賣雙方說明,另行簽訂服務合同,不得私自分解收費項目和強制或變相強制以及誘導提供服務並收費;一項服務可以分解爲多個項目和標準的,應該明確表示每一個項目和標準,不得混合標價、捆綁標價。
業內人士也提醒,很多市民覺得買二手房收費明目繁多,實際上如果要辦理貸款,主要涉及到評估費、擔保費、手續費等。辦理房貸時,銀行會要求提交正規評估公司出具的房屋交易價格評估報告。評估費一般按3‰收取,收費要出具正規發票。而擔保費則是辦理房貸過程中,賣方爲儘快得到全款,減少交易風險,往往會要求擔保公司擔保,讓銀行先放款,後抵押。擔保費收取國家沒有明文規定,武漢各大公司一般按貸款金額的1%收取。手續費由雙方事先書面約定,視服務內容和質量收取。
不管什麼費用,市民在簽訂房屋居間合同上應把代收費後中介要辦理的項目、收費標準註明,並要求提供正規發票或收據,防止極少數不良中介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