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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評論員
與前十年不同,房產的優劣需要更專業的甄別。同時,在物業的資產配置上,需要根據個體情況進行處置——有些物業適宜出手,有些物業適宜持有,“有產者”應心中有數。
房地產業是一個“吸金有道”的行業,這麼多年來,什麼地方賺錢、蓋怎樣的房子賺錢、怎麼賣房子最賺錢,房企的小算盤打得啪啪響。但隨着深化經濟改革的推進,在房地產調控方面,推出長效機制是大概率事件,改變房地產業的暴利成爲必然。
房企早已聞風而動,提前作出戰略上的應變,對商業、旅遊、養老、保障以及工業地產等加碼;對食品飲料行業、金融銀行產業的開拓以及走出國門到海外掘金和融資等。上週,恆大地產集團高調推出礦泉水品牌便是其中一個縮影。
開發商是聰明的,賣水是爲了不把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裏,利於風險分攤。同理,對於手中已有多套物業的“有產者”市民而言,今後考慮換房或者繼續投資房產,也應該有更敏感的房產配置風險意識。
隨着社會財富的增長,如今廣州“有產”的市民越來越多。按照廣東省統計局的報告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年底,廣東城鎮居民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爲34.4平方米。目前廣東城鎮居民,尤其是廣州,擁有多套房產的家庭不在少數,而房產在家庭資產結構中佔到相當重的比例,這是前十年房地產市場帶給很多家庭的致富“福利”,也是我們在城市化過程中收穫的“紅利”。
然而,在接下來的十年,靠房子簡單創富已經不可能。有鮮花,也有風險;仍有人會大賺,也有人會賠本……閉着眼睛隨隨便便買房就能升值,“樓市大媽”橫掃江湖無敵手的黃金時代已經過去了。
我們承認,在其他投資渠道不暢的環境下,現階段房產仍是不錯的資產配置品種。然而,與前十年不同,房產的優劣需要更專業的甄別。同時,在物業的資產配置上,需要根據個體情況進行處置——有些物業適宜出手,有些物業適宜持有,“有產者”應心中有數。總體而言,在一個家庭的房產結構中,除了自住物業外,其他持有型的物業更倚重於承租力與轉手率。假如一套房產的租賃熱度非常高,那麼應該是一個適宜長線持有的物業。假如常常空置,那麼更適宜放售。同時,基於房產稅的考慮,已有多套房的家庭可適當補充優質的商業物業,按照之前試點城市出臺的房產稅政策來看,商用物業並不計入人均住房面積之內,未來持有的風險與成本不會有太大影響。 (執筆/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