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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劉麗萍)11月4日,來自四川的徐先生向南海網記者反映,一個月前,他侄子在三亞一私人建房的工地幹活時,不小心從三樓墜下,導致脊椎骨斷裂,已花費8萬餘元,醫生說要靜養一年以上,所以希望房東賠償損失,但卻遭到對方拒絕。
房東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不是拒付治療費,已經人道主義支付了3萬元住院費,我希望通過法律程序進行責任劃分,然後賠償”。據悉,目前三亞市勞動部門已介入協調處理。
工地幹活三樓墜下致脊椎骨斷裂
據徐先生介紹,他是一名建築工人,在三亞做建築已經10多年,兩年前剛新婚的侄子也跟着他到三亞“闖蕩”,一起在工地幹活,掙點錢補貼家裏開支。今年9月28日,侄子小徐被老鄉介紹到紅沙一工地幹活,工地是一傢俬人房東的房屋,可幹工第一天就出事了。
“我當時是在另一個工地幹活,一聽到侄子從三樓摔下,心裏完全慌亂了,畢竟是跟着我到三亞的。”徐先生告訴記者,他接到工友的電話後,飛奔到侄子所在的工地,聽工友說是因爲上水泥的人字梯踩空,侄子才從3樓摔下,送到425醫院治療後,被診斷爲脊椎骨斷裂,醫生說至少要休養一年以上。
4日上午,記者見到了剛出院的小徐,目前還不能下牀走路,只能躺在牀上靜養,腹部綁着固定繃帶。小徐說,老家還有兩個小孩,最小的纔出生幾個月,家裏開支很大,因爲沒錢治療了,所以提前出院,醫生說只需要臥牀靜養就好了。
小徐的叔叔告訴記者,從住院到出院已經花費8萬多元錢,房東僅支付了3萬元,後期的賠償對方不願支付,侄子要休養一年以上,這樣就不能到工地幹活掙錢,家裏還有一家子人要養活,他希望房東要賠償相應的損失,所以提出了16萬元的賠償金額,卻遭到對方拒絕。
房東:希望通過法律程序劃分責任
隨後,記者從徐先生處獲得房東的電話。問及小徐的賠償問題,房東方的負責人陳某表示,自己並不是不願意賠償,小徐住院期間,他已經基於人道主義支付了3萬元治療費,但是關於後期的賠償,他希望走法律程序解決,讓法院劃分雙方的責任範圍,這樣會更合理。
陳某還說,事後到現在已經一個多月,他和對方家屬已經協商過,希望能私下解決問題,可雙方提出的要求都沒法讓對方接受,幾次協商都沒有結果,於是考慮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律師:儘快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採訪中,記者瞭解到,當事人的家屬已經將材料上報三亞市勞動部門,目前,勞動部門已經介入調查。
針對上述案例,記者採訪了三亞市律師事務所吳律師。據吳律師表示,此事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但如果協商不成,在能確定勞動關係的情況下,應儘快到工傷認定科、勞動能力鑑定科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然後根據鑑定結果申請勞動仲裁,這樣可要求對方按照工傷賠償,時效只有1年,超過了時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也會因此喪失勝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