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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置土地處置不力
扣下年度用地指標
《海南省閒置土地認定和處置規定》明起施行
針對閒置土地認定、處置等難點問題,我省新修訂了《海南省閒置土地認定和處置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於11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規定》的出臺,將爲我省閒置建設用地處置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依據。
《規定》明確規定和劃分了閒置土地的原因和類型,主要分爲政府原因、不可抗力以及非政府原因和不可抗力三種造成閒置土地的原因。建立閒置土地處置和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掛鉤制度是《規定》的一大亮點。爲解決用地指標緊張和土地閒置突出的兩難問題,《規定》明確要求建立閒置土地處置和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掛鉤制度。處置閒置土地成績突出的,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可相應增加市縣下一年度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處置不力的,將扣減下一年度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從制度建設層面建立起集約利用土地的長效機制,根本上扭轉這種用地緊張和閒置並存的矛盾局面。
評論:打好閒置土地清理處置攻堅戰
10月29日召開的全省閒置土地清理處置工作會議強調,各級各部門要深刻認識做好閒置土地清理處置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現實緊迫性,以“寸土必惜、寸土必用、寸土不棄、寸土不閒”的決心,齊心協力打好這場攻堅戰。
土地是民生之本、財富之源,是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先決條件。全省閒置土地清理處置工作會議結合我省省情,對影響我省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閒置土地問題,因“地”制宜地進行了分析,擺出了困難、明確了目標,給出了辦法,強調了監督。不僅注重了“堅持依法處置、公開處置”,“堅持區別對待、分類處置”,“堅持利用優先、促進開發”,還“堅持完善機制、重在治本”,要求從源頭上控制和減少閒置土地的產生。
這些做法不僅有利於盤活用好我省的土地存量,進一步規範土地市場,緩解土地供需矛盾,切實提高土地資源利用效率,在擴大產業有效投資、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提升產業發展層次、加快產業科技創新等方面,還具有倒逼“騰籠換鳥”、“築巢引鳳”,助力“土生金”的積極意義。
清理閒置土地要達到效果,需要政府和企業共同合作。對政府而言,清理閒置土地是一項極其重要的“治理工程”,收回土地僅是方式,更重要的是以此促進經濟發展。這就需要政府一方面既要加大工作力度,對企業沒有規劃利用或者無法規劃利用的土地,要堅決收回,但同時又不能挫傷企業的積極性,不能妨害企業的經營自主權。這就需要政府在清理時的手段和方式,既要合法還要合理。做到這一點,對於平穩地解決土地閒置問題是至關重要的。對於企業而言,必須認識到,土地清理是大勢所趨,是地方經濟發展的需要,企業需要做的,就是在維護自身利益的同時,積極配合政府,全面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共同爲地方發展出力。
當然,我們也必須看到,由於閒置土地的成因十分複雜,其清理處置工作必然會涉及一些深層次的矛盾,關係着重大利益的調整。但是,土地管理不能再用土辦法。清理有風險,不清理就有危險;調整有陣痛,不調整就有長痛。就閒置土地而言,如果不進行清理,如何釋放其被禁錮的活力;如果不進行調整,又如何談公平正義、和諧發展。而且,其自身及衍生的負面效應也會越拖越多,越拖越大。所以,清理行動是越快越好。
在以收繳土地閒置費、限期開發、等價置換、協議收回、無償收回等5種方式清理處置我省現有閒置土地的同時,我們還必須進一步加強節約集約用地的土地觀,對粗放型的土地利用模式進行調整,以提高土地資源利用效率爲核心,加快土地利用結構調整和土地利用方式轉變,逐步形成節地型增長方式和消費方式,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記者侯小健通訊員陳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