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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關係”的提出,不僅有利於各級黨委和政府組織和落實住房保障體系和供應體系的建設,同時也有利於公衆認清住房改革的方向,理性看待房地產市場,接受符合國情的住房消費模式。
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29日就加快推進住房保障體系和供應體系建設進行第十次集體學習。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主持學習時指出,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建設,要處理好政府提供公共服務和市場化的關係、住房發展的經濟功能和社會功能的關係、需要和可能的關係、住房保障和防止福利陷阱的關係。
這四個“關係”的提出,不僅有利於各級黨委和政府組織和落實住房保障體系和供應體系的建設,同時也有利於公衆認清住房改革的方向,理性看待房地產市場,接受符合國情的住房消費模式。
近期,不少地方樓市持續回暖升溫。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9月份70個大中城市新房價同比上漲的有69個,其中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城市的房價同比漲幅甚至超過20%。這個趨勢不僅使一些地方實現房價調控目標的壓力大增,也使很多羣衆對保障性住房建設寄予了更大希望。確實,目前還存在着住房困難家庭的基本需求尚未根本解決、保障性住房總體不足等問題,需要各地繼續堅持民生優先的原則,優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的用地規劃和資金投入。根據“十二五”規劃,到2015年全國保障性住房覆蓋面達到20%左右,這既然是政府對人民作出的承諾,就應該全力完成。但同時也應該看到,在住房供應體系中,政府的“補位”體現在爲困難羣衆提供基本住房保障,大多數羣衆的住房需求最終還是要靠市場解決。
什麼樣的住房市場纔是羣衆期待的呢?讓相當多的住房消費者淪爲“房奴”,甚至不吃不喝幾十年也難以解決住房問題的市場,顯然不是。導致房價過高的原因很多,而主要原因還是地方政府和開發商在市場中獲益過多。一些地方過度依賴土地收入,爲高房價推波助瀾。弱勢的消費者在權力主導的住房市場中只能忍痛“跟漲”。而跟不上房價上漲的部分羣衆就可能會對政府產生脫離現實的期待,希望政府把所有人的住房問題都管起來。讓羣衆過上“住有所居”的生活確是各級政府的工作方向,但是如果都寄希望於政府的大包大攬,“福利”很可能成爲陷阱。回顧住房市場化改革可以看出,目前很多問題並不是市場化所致,而是因爲沒有處理好政府提供公共服務和市場化的關係,兩者應該有明晰的邊界,但是在一些地方時常出現“過界”行爲。有些地方借保障房的名義,以福利分房的形式侵蝕市場,同時因爲保障房建設微利或者無利可圖,有些地方對保障房建設的土地供應和規劃佈局沒有多少興趣,甚至在此過程中出現權力腐敗、偷工減料的問題。而羣衆期待的住房供應體系,應該以公共資源的公平善用、利益均衡爲基礎。唯有“市場的歸市場,保障的歸保障”,才能構建以政府爲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場爲主滿足多層次需求的住房供應體系。
改革實踐證明,實現“住有所居”的願景必須走市場化改革之路,通過激發市場活力逐漸解決多層次的住房需求。否則,重回公房配給的老路,看似高福利,帶來的後果極可能是低效率和高腐敗。歐洲債務危機引發的經濟和社會衰退,就與不切實際的高福利有很大關係,殷鑑不遠,我們不能不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