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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征地拆遷現象近年來在各地時有出現。儘管國務院新拆遷條例已於兩年前廢止行政強拆,但暴力拆遷行爲在一些地方卻並沒有得到根除,反而“柔性變身”,變得更加隱蔽,出現了株連式拆遷、突擊式拆遷等手段,令人深思。
——株連式,把親情人倫當武器。
因婆婆爲拆遷對象,湖南長沙市天心區的小學教師譚雙喜近日收到區教育局通知,將其調往拆遷指揮部工作,直至婆婆簽訂拆遷協議。無獨有偶,今年8月,福建省閩侯縣委組織部向該縣教育局發出通知,抽調一對夫妻教師去協助拆遷,而拆遷對象則是女方父母的房子。
沒有雙方平等的協議過程,只憑一紙不容置喙的調令,就擾亂了不少家庭兩代人的正常生活。有網民質疑:父母房屋拆遷與子女何干?要求其子女離開工作崗位“協助拆遷”有何法律依據?
——突擊式,措手不及中一切面目全非。
網民爆料稱,今年10月12日凌晨4時,雲南省文山市開化街道大興社區第四經管小組在未與開發商達成最終賠償協議前,房產遭到強拆。帖子稱,拆遷人員把住戶趕出來後就攔着不讓進,還讓有關人員趕緊動手,確保天亮之前拆好並撤離現場。
這樣的半夜突擊,文山並不是始作俑者。去年3月,在北方天寒地凍的凌晨,哈爾濱一棚戶區居民遭遇“驚魂一刻”:頭戴面罩、手持斧頭菜刀的一夥人“從天而降”,蝸居在棚戶區的居民在睡夢中被拉出被窩。不到15分鐘,沒等他們醒過神來,40多年的老屋已被拆得面目全非。
——“拆違”式,玩弄法律偷換概念。
今年9月,廣西南寧市青秀區因拆遷引起羣體性事件。據記者調查,按照南寧市的規劃,村民所在的青山園藝場集體土地被作爲青秀山風景區擴建的一部分予以徵收,村民因此面臨拆遷安置。因不滿當地的徵地補償和安置政策,未籤協議的村民和當地政府的矛盾已達數年之久。此次被拆遷的村民房屋被當地政府部門定性爲“違建”。事後,青秀區政府稱警方是遭遇暴力抗法。
拿法律說事,甚至是拿法律忽悠民衆的還有甚者。去年,北京市昌平區陽坊鎮政府在對一處生態大棚項目進行強拆時,出具的《強制拆除決定書》竟然是依據兩條不存在的法條,被稱爲“史上最牛政府公文”。
早在2011年,中央紀委、監察部曾發出通知要求,切實加大查辦違法違規強制徵地拆遷案件力度,重點查處採取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遷行爲,採取暴力、威脅手段或突擊、“株連”等方式強制徵地拆遷行爲。那麼,爲何暴力強拆還是層出不窮呢?
中山大學政務學院副院長肖濱認爲,之所以發生諸多“變種”的強拆行爲,是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門在面臨中央要求和民衆訴求雙重壓力下的“自作聰明”,國家有關明文規定悉數讓路給鉅額的利益。
廣東佛山順德區委書記樑維東在接受採訪時說,不得不承認,過去,在城市建設和開發過程中,政府和開發商確實獲得了土地利益的“大頭”。當前,城市建設普遍用地緊張,拆遷在所難免。在新型城鎮化背景下,城市管理者一定要改變觀念,即便發展速度慢一點也不能犧牲市民和村民的利益。此外,要強調按法律辦事,事前做好溝通,統一標準,嚴格執行,不能形成“誰不講理、誰漫天要價,誰就得便宜”的風氣。
“要實施嚴格的監督問責,給各地黨政部門和幹部念起‘緊箍咒’,絕不允許以任何理由縱容暴力征地拆遷,更不能成爲事端製造者和保護傘。管住了權力之手,也就管住了暴力強拆。”肖濱說。(記者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