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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營山縣4個女兒懷疑繼母覬覦房產才與父親再婚,與父親逐步“決裂”。爲爭奪房產,女兒們一紙訴狀,將父親告上法庭。其後,父親也以女兒不孝爲由提起反訴。
昨日,華西城市讀本記者從營山縣人民法院獲悉,在法院的判決下,4個女兒最終得到房屋10%的份額。同時,女兒們每人每月向父親給付30元贍養費,每月要分別看望問候一次父親。
父親再婚女兒們懷疑繼母居心2003年8月,廖中軍的妻子罹患敗血症,因病去世。此後,疾病纏身的廖中軍終日鬱鬱寡歡,尤其是4個女兒的不聞不問,使得他更加心灰意冷。
經人介紹,廖中軍於2004年初,認識了同村婦女侯羣芳,不久後兩人便登記結婚。女兒們都覺得繼母與父親結婚,完全是看中了母親去世後所留下來的一套房產,於是極力主張廖中軍立刻分割遺產。廖中軍一氣之下,與女兒們簽訂協議,將房產交由她們繼承。
爭奪房產女兒把父親告上法庭隨着安置拆遷進程的推進,今年年初,廖中軍原居住房屋面臨拆遷,廖中軍便與政府部門訂立了拆遷安置補償協議。4個女兒認爲,按照簽訂的協議,被拆遷的房屋是她們4人的共同財產,廖中軍不能代替她們簽訂補償協議,故而一紙訴狀把老父親告上了法庭。
營山法院審理認爲,4個女兒想依協議繼承全部房產,必須得等到父親去世後方能如願。據此,法院判決4女各分佔該房屋10%的份額,其餘部分歸廖中軍所有。
提起反訴父親要求常回家看看就在房產爭奪官司判決宣告前兩天,廖中軍心裏越想越憋悶,自己含辛茹苦把4個女兒拉扯大,現在卻爲了爭奪房產把自己告上了法庭,於是廖中軍連夜寫下上訴書,把4個女兒告上法庭。
法院調查後發現,年逾七旬廖中軍,疾病纏身,他所想要僅是更多的關心和照顧。本月中旬,營山法院考慮到廖中軍與4女各自的境況,酌定判決4個女兒每人每月向廖中軍給付贍養費30元,每月分別前往其住處看望問候一次。(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張江樞華西城市讀本記者劉治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