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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10月25日刊登了花都過百業主購買18層小產權房,7層以上竟被城管部門認定爲違建,並將被拆除的報道。昨日,購買了小產權房的業主代表黃女士告訴記者,經過多次協商,開發商願意退回購房款。
昨日下午3時許,花都區信訪辦聯合新華街道辦等部門,與東富花園的業主們,就小產權房的問題進行了協商。業主代表黃女士告訴記者,會前,信訪部門告訴業主,開發商將委派代表出席。“政府部門明確告訴我們,該樓房的違建部分,是肯定要拆除的。”黃女士說,她原則上同意政府部門提出的全額退款協議。
但是,也有部分業主表達了異議。“爲什麼開發商一直不肯露面?而且之前我們一直聯繫不上開發商,找相關單位反映了很多次,都說沒辦法找到他們,爲什麼現在突然能提出解決方案?”劉先生表示,除去房款,他還在房子的裝修上投入了幾萬元。“如果說,只退房款,那我之前投入的裝修款怎麼辦?”
而對於開發商提出的分批退回房款的方案,黃女士也提出了自己的擔憂。“如果開發商有足夠的錢,那還沒問題,萬一開發商退到最後錢不夠了,那拿不到錢的業主怎麼辦?”黃女士稱,如果部分人拿到了房款,實際上就分化了業主羣體。“而且,我們一致要求政府部門提供開發商的聯繫方式,政府也一直沒有答覆。”
針對業主提出的問題,花都區信訪辦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會將業主的訴求,轉告給開發商。“如果他們同意,那麼可以在相關部門的見證下,直接與業主溝通。”該工作人員稱,最遲將會在本週四,給予東富花園業主答覆。(記者肖桂來、陳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