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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陝西省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將於2013年10月31日在靖邊縣人民法院對“房姐”龔愛愛僞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案二審進行公開宣判。
龔愛愛系陝西神木縣農村商業銀行原副行長、榆林市人大代表,因在北京、西安、神木等地擁有多處房產,被稱爲“房姐”。同時龔愛愛擁有的“多個戶口”一事也使公衆質疑不斷。
2013年9月24日,在陝西靖邊縣人民法院進行的一審中,檢方認爲龔愛愛明知自己有合法的戶籍,爲購房買賣兩個戶籍,還委託他人爲自己辦理另外兩個戶籍,且用新辦的戶籍從事民事活動,妨礙了戶籍管理制度和社會管理秩序,其行爲已經構成僞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
9月29日,陝西靖邊縣人民法院對龔愛愛僞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一案公開宣判,龔愛愛犯僞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法院認爲其行爲破壞了國家戶籍管理制度,擾亂了社會管理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龔愛愛不服一審判決,在上訴期限內,通過靖邊縣人民法院向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決定予以受理。
文/鍾欣張一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