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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一起由國展苑132名業主集體起訴物業公司的案件在龍崗法院開庭審理,要求物業公司公佈小區數百萬元的公共收入賬目及千餘萬元的維修基金。記者獲悉,業主起訴物業的案件一般爲個人業主單獨起訴或者由業委會作爲主體提起訴訟,像這樣由業主集體起訴,而且原告數量達到132名之多,在全國都屬罕見。
據瞭解,國展苑位於龍崗區布吉關口附近,業主達到3000多戶。而小區業主與物業公司的矛盾由來已久,近兩年來,二者之間的矛盾常常見諸報端。據國展苑業主蔣先生介紹,在多番行動均未解決矛盾、甚至遭遇門上被掛斧頭恐嚇的情況下,業主們決定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蔣先生表示,走到這一步的關鍵在於電梯,“整個小區有27部電梯,幾乎每天都有電梯壞,幾乎每天都有人被困。物業的維修又跟不上”。
爲此,132名業主決定聯合起來起訴物業公司,要求物業公司公佈停車場、部分公共房屋、戶外廣告收益等“數百萬元”的公共收入賬目。蔣先生表示,維修基金是另外一個重要部分。他表示,維修基金平均每月收取15萬元,自2003以來,已經達到近2000萬元,“當然,這其中會有被使用掉的部分,但我們根本不知道用了多少、怎麼用的。”
那麼爲什麼不由業委會出面起訴呢?在蔣先生看來,業委會已經成爲物業公司的傀儡,目前,國展苑業委會已經在業主們的行動下解散,新的業委會尚未選舉產生。
不過,在昨日的庭審上,被告物業公司卻對業主們的說法進行了否認。被告表示,小區在售賣時已經和業主簽訂了合同,包括停車場、廣告位等均屬於開發商所有,因此不屬於公共收入。另外,被告還現場出具了由10餘位業主簽名的文件,證明物業公司已經公開了賬目,但蔣先生對此表示,“我們根本沒有看到公示的東西。另外,我們也出具了10份買賣合同,根本沒有歸開發商所有的條款。”
記者昨日致電國展苑管理處,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對案件相關並不知情。記者隨後致電該管理處經理,但多次撥打,電話均未接通。昨日,法院未當庭宣判。(記者/張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