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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首個公租房惠民居即將簽約入住,武漢公租房管理也從申請,逐步轉移到後續管理階段。昨日,武漢市房管局公示公租房租賃示範合同,明確一旦租戶出現10種情形,房屋將被收回。同時,公租房租金要按季度繳交,若逾期,每日按月租金千分之二支付違約金。
記者瞭解到,具體10種情形包括: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取得公租房;轉租、出借房屋;購置個人房產或家庭收入增長,不再符合條件卻故意隱瞞超過3個月;拖欠租金累計超過6個月或累計3次逾期繳納租金;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使用性質;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空置;嚴重損壞房屋主體結構、配套設施設備及裝飾裝修;利用該房屋從事非法活動;有害公共秩序與安全,警告三次仍然不改正的;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情形。
同時,租賃期內,租戶家庭人口、收入、住房及資產等情況(新就業職工還包括工作單位)發生變化,應如實申報,若不再符合公租房資格,租賃合同將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