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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23日訊(記者佟明彪)日前,北京市五部門聯合發佈意見稱加快中低價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設,按照限購政策規定在北京市具有購房資格的家庭均可購買,其中北京戶籍的無房家庭和25週歲以上單身人士以及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輪候家庭具有優先購買資格。
中國經濟網記者從北京市住建委網站了解到,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北京市規劃委員會聯合發佈了《關於加快中低價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設的意見》。《意見》提出,按照限購政策規定在北京市具有購房資格的家庭,可以購買自住型商品住房。其中,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優先購買:(一)本市戶籍無房家庭(含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單身人士須年滿25週歲。(二)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輪候家庭。《意見》還指出,符合條件的家庭只能購買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並要求自住型商品住房購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原則上5年內不得轉讓,5年以後轉讓的,如有增值,應當按照屆時同地段商品住房價格和該自住型商品住房購買時價格差價的30%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