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租住在同一套房子裏的兩個年輕人,因爲一點小事發生爭吵,進而推搡扭打,最終竟揮拳動刀,分別造成對方輕傷。近日,長寧區法院對這起刑事案件作出判決,因兩人均系自首,且彼此達成和解協議,取得對方諒解,法庭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對兩名被告人定罪免刑。
這是一起發生在“羣租”房裏的刑事案件。因爲租金高,越來越多的打工人員選擇“羣租”模式降低居住成本。隨之而來的治安問題成了城市管理的新課題。對此,有關部門應當引起重視,加強監管。
同住一套房
今年32歲的鄒劍10年前從安徽老家來上海謀生。經過幾年邊打工邊自學的拼搏,鄒劍不僅自考取得了大專文憑,還在一家投資公司謀得一份穩定工作。2009年5月,頗有經濟頭腦的他在長寧區租了一套三室一廳的毛坯房,經過簡單裝修,鄒劍從客廳隔出一個居室,三室一廳成了四室一廳。除去自己住一間,鄒劍陸續將其餘的空房間轉租給別人。這樣,鄒劍基本上不花錢就解決了居住問題。租客多的時候,廚房間也被用作臥室出租,鄒劍甚至還小有收益。
去年10月,四川小夥李泉經朋友介紹在鄒劍處租了一間房。李泉比鄒劍小六七歲,在一家教育培訓公司任職。對這位新來的小兄弟,鄒劍感覺“不是太談得來”。平時生活中,因爲使用衛生間、說話聲音大等瑣碎小事,兩人常常發生口角。每當此時,“老大哥”鄒劍總是率先退出紛爭,不和小兄弟作太多的爭辯。
拳頭對菜刀
今年3月18日晚上8點多,李泉帶着女朋友和她的一個小姐妹回到住處。三人說說笑笑一起準備晚飯,李泉用菜刀在砧板上斬牛蛙,菜刀碰到砧板發出“砰、砰、砰”的聲響。這讓感冒發燒已經兩天,正在自己房裏休息的鄒劍無法忍受。鄒劍隔着門喊了一聲:“外面輕一點!”但是,門外聲響依舊。於是,鄒劍穿着睡衣出去理論。
“讓你輕點沒聽見啊?”“切東西怎麼可能沒聲音呢?”兩人你一句、我一句地吵了起來。鄒劍回房換好衣服再次出來一把拉住李泉,說到樓下去解決。李泉用力推開不肯下樓。兩人你推我搡扭打在一起,一旁兩個女孩勸也勸不開,拉也拉不住。在此過程中,李泉手裏一直拿着菜刀。
這場互毆最終以雙方兩敗俱傷的結果收場—鄒劍“頭部軟組織創傷及鼻部損傷”,當場被救護車送往醫院急救並住院10多天;李泉則“鼻骨粉碎性骨折和上頜骨(額突)骨折”,於事發當晚到醫院急診,眼眉處縫了7針。經鑑定,兩人的傷情均構成輕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