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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說起拆遷,頭等大事就是補償,面對巨大的利益,總有人動起歪腦筋,違章搭建突擊裝修等屢見不鮮,更有甚者還試圖通過評估公司來提高估價,希望能多獲得補償。近日,姑蘇區法院一審審結了一起評估公司對拆遷房虛報估價的案件,公訴機關以單位犯罪對被告公司和公司負責人胡某提起公訴,最終公司被判處2萬元罰金,被告人、評估公司負責人胡某獲刑6個月緩刑一年。
胡某在蘇州經營一家房地產估價諮詢公司,主要業務就是承接各類房屋價格評估,包括接受委託對拆遷房進行估價。2007年年中,好友馮某找到了胡某,一起來的還有胡某生意上的兩個夥伴。原來,他們希望通過胡某的公司讓他們多獲得些補償。胡某瞭解到3戶人家都是新建的,有的沒裝修,有的突擊裝修了一下,正常估價也就一兩百元一平方米,但是,礙於朋友情面,胡某指示自己公司的估價師,在原有基礎上,通過添加虛假的裝修信息,毛坯變成簡裝,簡裝變成精裝,每家都提高了200元左右。正是這200元的單位差價,最終幫助這3戶人家共計多拿了裝修補償款60餘萬元。
承辦法官提醒:房屋拆遷中這種情況並不少見,看似隨便多寫幾筆就能多拿賠償,實際將會承擔嚴重的法律後果。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是指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及其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情節嚴重的行爲。應當處以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本案中,公司負責人指使估價師違規評估,應當認定爲單位犯罪,因此對單位處以罰金,並追究單位負責人刑事責任。
值得一提的是,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犯本罪的,將處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爲了一點蠅頭小利,損害了國家利益不說,還將面臨法律的嚴懲,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