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所謂節約集約用地,主要包括三層含義:一是節約用地,各項建設都要儘量節省用地,千方百計地不佔或少佔耕地;二是集約用地,每宗建設用地必須提高投入產出的強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約化程度;三是通過整合、置換和儲備,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數量和節奏,改善建設用地結構、佈局,挖掘用地潛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
節約集約用地制度是我國土地管理制度中的一項基礎性制度,是保障和促進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的戰略舉措。積極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制度的建設和實施,是健全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完善節約集約用地法制、體制和機制的重要工作任務;是促進轉變土地利用方式和經濟發展方式,全面落實節約優先戰略的重要着力點;是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的重大舉措;是提升土地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承載能力和利用效益,破解“兩難”問題,促進城鄉建設用地合理佈局和節約集約利用,保障和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
靜海縣國土資源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