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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楠
“交錢容易用錢難”是全國多地住宅公共維修資金使用時的普遍現象。在濟南,儘管2009年濟南房屋維修基金總額就達到了20億元,但使用率還不到總額千分之五。
我在濟南一小區採訪發現,住宅維修資金的使用在第一步便走不通了。就小區健身設施、路面的維修,物業提出了改造方案,但大部分業主無法接受預算價格。而業委會內部渙散,已經不能正常行使職能,縱然小區2/3以上的業主同意掏錢給孩子們更換滑梯、修復路面,也沒有人提出維修方案,更沒有人來組織繁雜的挨家挨戶徵求業主簽字的工作。
和這個小區一樣,不少小區的物業和業主都存在着大大小小的矛盾,很多時候,物業提出的維修預案得不到大多數業主認可,而業委會渙散無力的情況也很普遍。即便物業或業委會給力,也會面臨樓頂漏水樓下不簽字、電梯壞了一樓不簽字、一樓水管堵了高層不簽字等狀況,2/3這個比例湊起來真不容易。在我採訪的這個小區,就有業主認爲兒童滑梯不是必要設備,不必動用大家的維修資金。還有業主提出,小區才建立9年多,出了保修期才4年多,這時候就用維修資金,等將來房子毛病多了就沒錢可用了。
爲了避免因爲維修資金使用困難影響房屋使用安全,多地給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開設了“應急通道”。依據濟南市相關規定,出現如樓頂漏雨等屋面防水嚴重損壞,電梯、消防系統等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緊急情況,物業或業主、業委會委託的相關單位只需經過居委會覈實後就可向房管部門提起申請。
然而,“應急通道”只能解燃眉之急,大家的錢大家難花其實是“果”,社區自治不給力纔是“因”,要想讓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真正動起來還得建立真正的業主自治制度。業主大會、業委會等自治組織真正發揮作用了,大家的錢纔好花、大家的事纔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