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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常常遇到“有關係,能辦成不能辦的事”的誘惑,但實際上,再“有關係”,在法律面前,都是“浮雲”。今天本報介紹兩個案例,一個“拍胸脯”,稱能辦過戶手續,一個“打包票”,表示能考研包過,雙雙“栽了跟頭”。
看似一起普通經濟合同糾紛,原來背後涉及一宗刑事詐騙犯罪。近日,以幫人辦房產更名過戶爲由詐騙某房產中介公司3.8萬元的嫌疑人歐陽被青山警方抓獲。
彭女士是青山某房屋中介公司經理,去年9月,一名客戶找上門想出售一處青山某小區的房產。沒過幾天,又有一名客戶上門稱要買套二手房,並一眼看中了這套剛掛售的房產。然而,該房產是一套還建房,根據相關政策,雙方簽訂購房合同後5年纔可以過戶,且手續也比較繁瑣。買方得知後有點猶豫,彭女士趕緊想解決辦法。
她想起一名熟人歐陽曾提過在房產局有“關係”,於是趕緊與對方取得聯繫。歐陽聽她介紹了房子的情況後,拍胸脯保證“幾天就可以搞定”。於是,彭女士再次約集買賣雙方,承諾當月就可辦好過戶手續,並與買方簽訂了委託購房協議書,收取了10餘萬元訂金。
然而直到今年6月,過戶手續仍沒辦好,買房客戶懷疑中介行騙,到青山分局冶金街派出所報案。彭女士說,爲了讓歐陽幫忙辦房產過戶,自己已前後共給了他3.8萬元“活動費”,沒想到他卻避而不見。
10月7日,警方將歐陽抓獲,並以詐騙罪向檢察院申請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