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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發佈2012年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及35個大中城市房價收入比研究報告。數據顯示,我省去年房價收入比列第13位,處於中游水平,且低於全國均值;合肥在全國35個大中城市房價收入比排行中列第29位。專家認爲,我省及重點城市排名說明整體房產市場發展平穩,房價漲幅處於合理區間。
安徽低於全國均值
房價收入比是指房屋總價與居民家庭年收入比值。一般而言,在發達國家,房價收入比超過6就可視爲泡沫區。不過,報告認爲,由於統計口徑不同,我國與歐美國家的房價收入比可比性不大,全國房價收入比保持在6~7屬合理區間。
爲說明去年全國各地房價收入比水平,報告列舉了2002年以來每一年的數據。從圖表可看出,10年間全國商品住宅房價收入比在2009年達到最高,爲8.1,2003年最低,爲6.6。
根據研究結論,比值最高的爲北京,達13.3,最低的爲內蒙古,僅5.3。整體上看,比值超過9的均爲東部省份。從中部來看,半數省份房價收入比上升,報告認爲原因在於房價漲幅大於收入漲幅。但放在全國範圍看,中部房價收入比還處於合理區域。
具體數據顯示,去年各省房價收入比排名中,安徽列第13位,爲6.9,低於全國7.3的均值,商品住宅銷售均價爲4500元/㎡。
合肥房價收入比較低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還同時發佈全國35個大中城市房價收入比排行榜。合肥2012年列第29位,爲6.5。而剔除可售型保障房因素後的房價收入比排名中,合肥列第25位,爲7.3。
在35個城市分類中,合肥被歸爲8箇中部二線城市範疇。報告顯示,與2011年相比,23個城市房價收入比出現下降,其中有9個城市因爲房價下跌。
2012年,8箇中部二線城市中,僅武漢市的房價收入比高於全國均值,包括合肥在內的其餘7個城市均低於全國均值。 35個城市房價收入比排名中,合肥列第29位,爲6.5;商品住宅銷售均價排名中,合肥則列第21位,均價爲5800元/㎡左右。合肥房價收入比列中部二線城市第7位,均價列第4位,各城市曲線比較,合肥基本平穩。而縱觀合肥2001年至2012年房價收入比走勢,最高值出現在2005年和2010年,均爲7.5。
對此,合肥學院房地產研究所副所長凌斌認爲,數據和結果基本反映了合肥的真實房價收入比水平(剔除保障房因素)。他介紹,根據相關部門數據,2012年合肥新增商品住房的均價是6205.63元/㎡。以合肥地區一套合理面積爲90㎡的住房計算,總價爲558506.7元。再根據統計數據,上一年度合肥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25434元,戶均2.83人,可得房價收入比爲7.76,與上海易居的7.3相差不大。而放到此次研究範圍中來看,位次靠後,也印證了合肥房價收入比還處於較爲合理的範圍。(記者郜徵)
名詞解釋
房價收入比
房價收入比(HousingPrice-to-IncomeRatio),是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一般認爲,合理的房價收入比的取值範圍爲4~6,不過由於統計口徑差異,我國房價收入比保持在6~7都屬合理區間。若高於這一範圍,則認爲其房價偏高,房地產可能存在泡沫。國際上通用的房價收入比的計算方式,是以住宅套價的中值,除以家庭年收入的中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