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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委會認爲物管無作爲;律師建議:整改合同應量化標準
物管費要漲價,業委會以物業服務不達標爲由拒絕漲價。沒想到,物業公司竟將業委會告上了法庭。
從2006年開始,榕苑小區物業費一直是每月0.45元一平方米,直至去年物業公司要求每平方米漲價1毛錢。但小區業主委員會以物業公司管理差、不作爲爲由拒絕漲價。至此,物業公司與業主委員會爲漲價一事展開了近1年的“拉鋸戰”。業主拒絕漲價
業主抱怨物管失職“整治了半年,小區的物業管理還是沒有達到我們的要求,我們不可能接受漲價。”業主委員會肖主任說。業主委員會在今年2月簽訂了《物業管理委託合同》,提出了物業管理服務質量的要求,比如保安要24小時值班、綠化要及時維護等。
“送水的剛把水扛到二樓,電瓶車就被偷了。前一段時間連汽車也被偷了,這裏太不安全。”業主委員會委員王先生說,甚至在半夜一兩點,人員出入小區也是暢通無阻。
小區的衛生也讓很多業主頭疼,記者在小區內也發現,許多單元樓下班堆放了很多紙盒、破布以及廢舊的沙發,小區原本綠化的小庭院也是雜草叢生。
物管大倒苦水
已按要求進行改進榕苑物業公司項目負責人喻華迴應說,小區每個月的支出差不多要5萬元左右,再加上物價的上漲,以前的物管費很難支撐工作。因此,公司認爲根據2007年成都市房管局物業服務收費的指導,像榕苑這樣的三級小區基準價爲每平方米0.55元,上下可浮動20%,上調1毛錢也是情理之中。
據喻華介紹,榕苑小區內部設置了一條步行街。“步行街要營業,所以小區外來人的進入根本就沒法控制。”喻華說。目前小區已經聘請了14名保安按點巡邏。不過,由於小區過大,他們也是有心無力。
面對小區的衛生問題,喻華說,很多單元門道堆積的紙盒沙發都是業主擺放的。在今年的上半年,他們也按照業主委員會的要求進行了改進。喻華說:“合同上都寫了整治後7月份就要開始上調1毛錢,可是業主委員會還是拒絕。”於是,8月23日,物業公司將榕苑首屆業主委員會告上法庭,目前法院審判結果還沒有下達。律師說法條文最好量化
對此,四川鑄信律師事務所律師鄧曉剛認爲,目前雙方最大的爭議就是物業是否按照業委會的標準進行提高物管能力。業主委員會認爲物業沒有做到,而物業認爲他們已經做了,這就出現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局面。
鄧曉剛建議市民在簽訂類似合同時一定要將條例列舉清楚,最好有一個量化的標準,比如之前小區衛生管理,整治後要達到樓道、公共空間裏沒有垃圾等效果。華西社區報記者賴芳傑見習記者張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