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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去世後,錢老太一直住在女兒家裏由女兒照顧,在得知兒子生前所購買房屋一直被兒媳和孫子居住使用後,爲減輕女兒負擔,錢老太訴至法院要求歸還兒子生前所購買的三間房屋。近日,北京市密雲法院太師屯法庭對此案進行了審理。
錢老太訴稱,她與丈夫錢某共生育一子錢甲、一女錢乙,均已成家。錢某因病已去世20年,1982年錢某在世時經政府批准,在本村與共同建房三間。同年,錢甲經政府批准,在本村建房二間。2006年,錢甲未經錢老太許可,將錢老太與丈夫所建的三間房屋及其自建的二間房屋一同賣給本村村民劉某,並用變賣後的房款在本村購買了三間房屋。
錢老太身體殘疾,重病纏身,現在房子已經被賣出,生活更是艱難困苦,靠着女兒的幫助勉強支撐基本生活,但是女婿對此不太樂意,錢老太想着靠着女兒終不長久,害怕因爲自己影響到女兒女婿的夫妻關係,唯一的辦法就是要回兒子生前所有的三間房屋。錢甲生前與前妻丁某生育一子小強,雙方離婚時約定共同財產全部歸錢甲所有,與丁某無任何關係。錢甲得到的所有財產中就包括用賣房款所購買的三間房屋,至此,原本錢老太有份的房屋落入了兒子的手中。兒子去世後,這些財產自然歸到孫子小強名下。
年事已高的錢老太在失去了老伴,經濟拮据又向孫子討要房屋無果的情況下,被逼無奈之下多次找村民委員會請求協商此事,總是期盼着年老時不至於孤苦無依。無奈孫子冷漠無情,拒絕協商此事。錢老太心灰意冷,因此將孫子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定歸還房屋三間。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