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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家住海口市白龍路白龍新城小區的業主劉先生向南海網反映稱,該小區物業未向物價部門備案,就強行向業主超標準收取物業管理費,遭到部分業主的抵制後,該物業公司竟然採取拒絕代收代繳水、電費,致使部分業主家斷電斷水。
業主:收費不合理,拒交遭停水停電
當天上午10點多,記者接到報料來到該小區瞭解情況。記者見到,在該小區物業辦公室門前聚集十多位業主,但物業辦公室內卻空無一人。見到記者前來,業主們紛紛向記者大吐苦水。他們稱該小區物業管理混亂,在沒有向物價部門備案的前提下,就向業主超標準收取物業管理費,十分不合理。此外,該小區的衛生、停車管理等方面都不規範。
“我們今天本來是想和物業協商解決收費問題的,但對方卻玩躲貓貓,不出面和我們談。”小區業主劉先生說,他是2009年購買了白龍新城小區內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於2012年9月份交房入住。從2013年8月份開始,小區物業要求業主從今年4月份開始收取物業管理費,按1.5元每平方米來收取。他認爲,物業收取這個費用價格太高,按目前小區的配套設施,還達不到這個收費標準。
劉先生告訴記者,由於部分業主不滿物業不合理的收費,拒交物業管理費。不料,物業公司竟然採取拒絕代收代繳水、電費,致使部分業主家斷電斷水。而部分業主妥協交了物業費,這些人家則保持通水通電。“我從沒有交過物業管理費,所以我們家從9月28日起就停電了,這以後生活咋辦?”
“就算業主不滿不交費,物業也不應該讓業主家停水停電。”另外一名業主譚女士說,按照相關的規定,物業這一做法是不合法的。此外,物業要收取物業管理費必須將收費的標準向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備案登記後方可收費,但經業主查詢,該物業公司在市物價局並沒有備案。
物業:不交費就不服務,收費標準未備案
針對業主反映的問題,該小區物業公司一負責人邱經理稱,收取物業管理費是按照小區運營的成本費來估算的,大概是1.2元每平方米再加上3毛錢維護費。他也坦承該收費標準還未向物價局備案,他說就該收費標準,該公司已向物價部門報了幾次,因爲一些硬件設施還沒有完善,所以等整改完再繼續報。“到底要收取多少錢物業管理費,最終要按物價局批示的價格來收取。”
對於部分業主家停電停水一事,邱經理表示,不存在給業主斷電斷水這一說法,只是部分業主一直以來都沒有繳納物業管理費和停車費,所以物業只是暫停服務,不幫忙代收代繳水、電費,等對方交費了,他們才能給予繼續服務。
目前,海口美蘭區物價局已介入協調此事。(南海網記者陳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