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收到的傢俱規格“縮水”,新買的餐桌椅嚴重開裂,今年第三季度,倉山區工商局12315臺接到20餘起傢俱類投訴。
上個月,黃女士在倉山區卓海傢俱店看中了一套田園布藝沙發,付款4300元購買。
商家送貨上門,黃女士發現送來的沙發套件中少了一張單人椅,她要求商家按照當時店內所展示的樣品規格送貨,但商家答覆稱“樣品僅供展示,沙發要以實物爲準”。交涉無果,黃女士致電12315投訴。倉山區工商局執法人員前往瞭解情況,發現黃女士提供的傢俱訂購單上僅標註了沙發品名和金額,並未詳細註明沙發的具體規格尺寸。經調解,商家同意爲黃女士另外加工一張單人椅,並承諾在十天內送貨。
陳女士8月7日在倉山區建新中路的鑫光傢俱店購買一套售價3200元的餐桌椅。收到貨以後,她發現餐桌椅嚴重開裂,遂要求退換貨,但商家上門查看後只同意將兩張餐椅帶走維修。工商局執法人員調查後認爲陳女士所述情況屬實。經調解,商家爲陳女士換了貨。
工商人員提醒,購買傢俱時,無論現貨還是定製,籤合同時對產品質量、環保要求、交貨期限、違約責任等重要條款要詳細填寫,還應在合同上加蓋賣場印章。顧客驗貨時要多留意不顯眼處。傢俱到貨後,消費者務必驗貨後再付款、安裝。本報記者張旭通訊員李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