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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多的“膠囊房”終於開始整治了。記者昨日獲悉,房管部門針對“膠囊房”首開罰單,武昌區三角花園6戶“膠囊房”出租人被罰,其中業主李某因出租4處房產累計被處罰12萬元。
由於城中村拆遷和房租上漲,近兩年來“膠囊房”在光谷、南湖等片區盛行,很多居民樓房被房東或者二房東私自改裝,一套隔成多個單間進行出租,由於面積小租金便宜,很受租房者歡迎。但“膠囊房”更改結構給房屋造成安全隱患,並且不利於小區管理。
對此,今年新出臺的《武漢市房屋安全管理條例》將“膠囊房”列爲危害房屋安全行爲,明確規定,違反規定的將由區房屋主管部門責令其採取改正措施,排除危害,並可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在“條例”出臺後,我市展開了“膠囊房”集中整治。武昌區聯合房管、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門,對市民投訴比較多的三角花園進行整治。該小區一些業主將廚房改建成房間,在客廳、陽臺等處建衛生間,將房屋改建成若干個小房間並以“公寓”的形式對外出租,嚴重影響了其他居民生活和小區治安管理。經過反覆教育限期整改無效後,武昌區房管局向6戶“膠囊房”出租人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對每戶處以最高3萬元的罰款。
(長江日報馬振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