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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大風垂落樓頂蓋板
29日,佳木斯市市民劉先生通過本報微信平臺反映稱,佳木斯世水花園小區內一處樓頂煙囪的蓋板被風吹落,水泥材質的蓋板碎片散落一地,離水泥蓋板掉落最近的一輛紅色轎車的左前車門有輕微擦痕,掉落的煙囪蓋板並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記者調查:窗臺擺花
盆等雜物搖搖欲墜
28日,記者在哈市香坊區公濱路與南直路交口的珠江駿景小區發現,許多住戶都在窗臺外養了盆栽,個別住戶的花盆就擺在窗戶外沒有任何圍欄和防護。窗臺寬度約20釐米,僅一個花盆底寬,如遇大風或開窗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意外。
在哈市道外區進步小區,記者同樣發現有居民在家中窗臺上隨意堆放雜物。一戶5樓的居民將醃鹹菜的缸擺放在窗臺外,缸上還壓着一塊磚頭,而缸的底座有一小部分已經探出了窗臺邊沿,小區居民對此表示擔憂。居民李大爺說:“看着都懸,平時路過都心驚膽戰的。這秋天風大說不定哪天就掉下來了。”
律師觀點:意外墜物傷人責任人需負民責
對於高空墜物,律師認爲高空墜物傷人是一種特殊侵權行爲,屬過錯推定責任,對於高空墜物傷人案件則是採用舉證倒置原則,侵權人一般只須承擔民事責任。根據具體情形,將會認定爲“過失或故意傷害罪”。如果無法查證肇事者,根據《侵權責任法》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也就是說,如果無法查證侵權人,相關單元的居民將實行“連坐”。
□微記者劉利軍
實習生王晴吳瑤記者王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