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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陝西省靖邊縣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對“房姐”龔愛愛涉嫌僞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一審判決判處龔愛愛有期徒刑3年。在24號庭審當天,控辯雙方圍繞龔愛愛是否構成僞造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當時進行激烈的辯護,龔愛愛也當庭否認自己僞造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她當時堅稱自己是有錯,但是無罪。她的辯護人也爲她做的是無罪辯護,而當時檢方給出的量刑建議是判處龔愛愛有期徒刑兩年半到三年。今天上午10點鐘,還是在靖邊縣人民法院的二樓審判庭,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各界人士以及被告人的親屬等等100多人也參與了旁聽。
靖邊縣人民法院對神木“房姐”龔愛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龔愛愛犯僞造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龔愛愛當庭沒有表示是否上訴。
昨天晚上記者聯繫了龔愛愛的辯護律師廉高波,他當時說,今天的宣判他作爲主要辯護律師不去靖邊了,而是他的助手會去現場。昨晚廉高波說,他當時不好對今天的判決結果做預估,如果宣判有罪,會不會上訴也要在宣判之後和龔愛愛會見、接觸後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再做定論。
不過,辯護律師廉高波說,之所以要做無罪辯護,其實並不是龔愛愛自己的決定,而是律師本人在龔愛愛被批捕之前接手了這個案子之後,根據前期的調查又分析證據的基礎之上,對於此案做出的一個認定。(記者劉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