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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的棚戶區要不要改造,將由居民說了算。昨日,市住建委發佈《北京市舊城區改建房屋徵收實施意見》的通知,明確舊城區改建項目在實施前,必須先取得大多數居民的同意,纔可以進行改建;房屋的徵收(即拆遷)至少要兩次徵詢居民的意見。
舊房徵收區縣政府負責
今年,北京將擴大棚戶區改造範圍,將中心城區平房院落修繕、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城中村邊角地整治和城鄉結合部改造4類項目納入棚戶區改造範圍,計劃用5年時間,改造527箇中心城區棚戶區項目,惠及居民23萬戶。
通知指出,《實施意見》適用於全市實施舊城區改建範圍的房屋徵收項目。舊城區改建具體包括中心城區棚戶區改造、平房區院落修繕、危舊房改造(不含解危排險等緊急情況)、城中村邊角地環境整治等項目。具體到實施主體,舊城改建房屋徵收與補償由各區縣政府來負責,作出房屋徵收、補償決定。區縣政府也可以委託不以盈利爲目的的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來承擔徵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
徵收補償方案需公示
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意見》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保證民生,舊城改建以及房屋的徵收,可以說是由居民“說了算”。
首先,在舊城區改建計劃確定後,先要徵詢擬改建範圍內產權人、公房承租人的改建意願,大多數人同意了,方可進行舊城區改建。其次,房屋徵收補償方案還將公佈,徵求公衆意見,徵求意見期限爲30日。如果多數產權人、公房承租人不同意徵收補償方案的,區縣政府應當組織由產權人、公房承租人和公衆代表參加的聽證會,並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及時公佈修改情況。
記者注意到,在正式簽訂徵收補償協議前,此次《實施意見》中還加入了“預籤協議”的環節。房屋徵收部門按照公佈的徵收補償方案,組織產權人、公房承租人預籤附生效條件的徵收補償協議,協議期限不超過6個月。這個預先簽訂的補償協議將上報區縣政府,如果簽訂預籤協議的居民未達到一定比例,徵收工作將終止,這個比例由區縣政府來確定。“預籤協議其實相當於摸底,已經知道大多數居民同意了,再開始做。”相關負責人表示,預籤環節既能更加保證百姓權益,也能讓政府的房屋徵收更“有的放矢”。
違建和超期臨建不予補償
對於百姓關注的補償標準,《實施意見》中,區縣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應當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對被徵收人給予公平補償,補償方式包括貨幣補償和房屋產權調換。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對於徵收範圍內認定的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堅決不予補償。
據介紹,確認啓動房屋徵收後,相關部門將在徵收範圍內發佈暫停公告,告知產權人、公房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變更房屋權屬登記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爲,違反規定的不予補償。同時,徵收評估價格與預籤徵收補償協議評估價格出現差異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處理。記者趙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