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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一套100萬元的房產,如果你辦一個10年期的以房養老,你每月可以領取3700元左右的養老金。但是,如果你辦理10年期100萬元的按揭貸款去買房子,你的月供大約為11636.63元。』近日,這個帖子在網絡瘋傳。
9月13日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乾意見》中提及將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以房養老』俗稱倒按揭,指房屋產權擁有者把房子抵押給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後者在綜合考慮房產的價值等因素後,每月給房主發放固定資金。房主去世後,其房產出售,所得用來償還貸款本息,其昇值部分歸抵押權人所有。
這個話題在全國引起熱議。
據記者了解,目前昆明范圍內並沒有銀行開始試點倒按揭業務。據昆明某銀行從業人員介紹,目前承接『倒按揭』的業務尚不成熟,昆明房地產市場價格中長期走勢、人均預期壽命等關鍵因素難以預測。對銀行來說,正向按揭貸款的風險是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減小的,而『倒按揭』恰恰相反,時間越長風險越大。如何確定『倒按揭』利率也是一大難題,貸款額少,老人不樂意;貸款期長,機構又可能吃虧。
據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進行的一項調查發現,85.0%的受訪者選擇把房子留給子女,僅8.8%的被受訪者選擇把房子抵押給金融機構。同時,采訪中記者發現,在願意『以房養老』的人群中,大部分集中為年輕人,普遍為70後和80後,特別是大部分白領一族。而許多老人對『以房養老』這種方式無法接受。
家住船房小區王阿姨認為,房子將來肯定是屬於兒子的,兒子將來住不住、賣不賣是他的問題。『但寸方寸地、留於子孫耕』是國人的傳統觀念,思想傳統的老人心理上難以接受自己辛辛苦苦一輩子掙來的房子未來成為別人的,只有留給下一代纔安心。
而在采訪中,即使對該政策支持的一方也提出了自己的質疑。首先,對房價的核算,金融機構的壟斷對於百姓來說缺乏信任度。其次,倒按揭的年份,如果市民倒按揭10年,但是10年自己後依然在世,房子卻被金融機構收回,到時候房子沒了,錢也沒了,這如何解決?再其次,以房養老的門檻過高,實現『以房養老』要有三條件:老人與子女分開居住,使得房屋的出租或者抵押不至於影響正常生活;老人擁有對房屋的產權,纔有出租或者抵押房屋的權利。老人經濟狀況適中,無『以房養老』必要;經濟條件過低不具『以房養老』條件。
而無法推行的原因除了市民的質疑,還有金融機構的猶豫。我國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只有70年,當老人年邁將房產抵押時,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經不多,而當老人身故時,使用年限更是所剩無幾。那麼,保險公司或銀行依靠剩下的使用年限來補償已支付的養老金成本,一方面所能承受的給付能力有限,另一方面風險也較大。保險公司或銀行將房產收回後無非出租或出售以獲得相對穩定的現金流,但在房價泡沫時,租不出去或賣不上價的情況也是可能發生的。
同時,銀行也好、保險也好,拿到了房產之後如何處置也是一個大問題。過去,金融機構處理房產一般都是處理不良資產,都是被動地去處理,而從未主動地去進行過大量房產買賣。
此外,如果房價下跌,金融機構將承擔巨大風險。房價近年來穩步上漲,從趨勢來說,現在的房價未來是否估值過高?未來房價有沒有下跌風險?這樣的問題,誰也難以給出一個准確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