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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不僅可以對車輛進行罰款,而且比交警更牛的是,他們首先使用鐵夾夾住車輪,然後再開罰單?
近日,一名取名“風雲”的騰訊微博用戶在其微博中說,貴州福泉牛場城管自己買了些架子亂夾別人停在路上的車,罰款金額從100元至500元不等,其中摩托車最少罰款100元至200元,“甚至這些城管在執法的過程中,駕駛員還坐在車裏面的時候,他們就用鐵夾子把車夾上了,他們用一個人站在車的前面,一個人用夾子夾住車的輪子。”在繳納了罰款之後,城管人員只開出了一張手工票,上書“福泉市勝霖商貿公司通用收據”。
記者致電牛場鎮政府,鎮政府辦公室謝姓工作人員承認該鎮城管可以對一些車輛進行罰款,但是他否認這是在取代交警的作用,而是出於“城市管理的目的”。
該鎮車輛違章處理辦公室的陳女士,對於用鐵夾夾車輪的做法,稱“這是因爲很多人的素質很差”,城管只能用這樣的方法來對違章者進行處罰。 (記者李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