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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日前公布《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乾意見》,明確提出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即『以房養老』。記者專訪了最早提出在中國引進這個保險產品的建議者、中國房地產開發集團理事長孟曉蘇。
孟曉蘇稱,這種保險對於投保老年居民的好處很明顯:它可以有效解除老年人對生活沒有保障的擔心,實行遺產稅後,還可以依法避稅。根據國外標准的『抵押式以房養老』計算:如果老人以評估價值500萬元的房屋參保,每月大約可得到2.6萬元;如果老人以評估價值200萬元的房屋參保,每月大約可得到1萬元。
應當說明,一旦投保人與壽險公司訂立了有效合同並執行,不管投保人的實際壽命為多長,保險公司一律要按月付款;同理,不管投保人的實際壽命為多短,一律應由保險公司收回房產,進行銷售或拍賣。中國經濟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