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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審計廳廳長陳榮高24日向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報告說,對除計劃單列市寧波之外的浙江各地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開展的跟蹤審計表明,浙江採取多項措施,積極推進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總量上完成了國家下達的工程開工、竣工和租賃補貼任務,但也有上萬套保障房因各種原因閒置。
在24日開幕的浙江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陳榮高作了《關於2012年度浙江省本級預算執行和全省其他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報告稱,一些市縣還存在違規分配和使用保障性住房的情況,個別保障對象不符合條件卻獲批違規享受保障待遇,少量保障房被用於行政辦公或被保障對象轉借、出租,少量保障房配套設施被改變用途使用,少數保障對象未將租賃補貼用於改善住房條件。還有39個市縣的1.06萬套保障房因未及時分配、入住,或因生活不便、享受門檻過高而閒置。
報告同時顯示,一些縣未按計劃完成保障房任務。其中15個縣保障房任務比規劃少2.38萬套,13個縣未完成開工0.7萬套,4個縣未完成竣工0.18萬套。此外,有一些市縣保障房資金籌集和管理不到位,14個市縣少安排或少提取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11個市縣應收未收保障房租金,10個市縣未將保障房租金收入及時足額繳入國庫,8個市縣有15個項目存在建設資金爽口,11個市縣滯撥上級補助資金、拖欠工程款,3個市縣挪用部分保障房專項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