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傢俱銷售企業承擔5%補貼的規定是不是合理,特別是一些靠租金來經營的賣場,商家要承擔昂貴的最近再加上大量的流水,如果大了以後,它的成本壓力必然就會上升的。
武高漢:所以剛纔律師說的特別清楚,這個文件對政府有約束力,它要拿出5%讓利,對經營者沒有約束力,它要求經營者是自願參加,如果它要求經營者必須參加,那麻煩了,政府涉嫌違法。那你怎麼能夠指定人家經營者必須參加什麼什麼活動,必須拿出5%的錢如何如何呢?那是不可以的,所以政府是非常有技巧的,它是建議或者是經營者自願參加。那在這樣的情況下,就出現政出多門的現象,非常正常,它願意參加,它不願意參加。但是政府出臺這個初衷很有可能是含有環保和節能的意義,含有拉動消費的意義在裏面,如果有這種公益性的成份在裏面,那我覺得經營者應當克服困難來積極參加這樣的活動。
消費者參與以舊換新活動的話,那麼需要注意那些問題?對於參加以舊換新傢俱的價格要求,商務委確實要求要明碼實價。也就是說,補貼可以和店裏的優惠活動同時進行,然而記者發現,在實行以舊換新的同時,很多賣場都不再有力度很大的打着促銷活動,這樣話,消費者是不是虧了呢?這兩個政策是不是應該是並行的?
鄭傳鍇:這還是我直接說的問題,實際上這個問題很大的程度上反映出了我們政策的制定者在政策制定的時候,雖然它的初衷我認爲是非常好的,但是它在制定政策的技巧上面,沒有站在商家的角度去考慮問題,所以它制定出來的政策是無法實行的。實際上要求相應的企業來承擔5%的讓利也好、補貼也好是不太現實或者說不太可能的。相應的價格或者說價款它的成本都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所以說也就導致了目前我們出現的這種情況,可能參與以舊換新同內的傢俱可能標一萬塊錢,類似的傢俱有可能標7千塊錢,我不參與與這個活動我可能得到更多的實惠,實際上促使了我們更多消費者選擇的是打折的傢俱,而不是以舊換新活動的加劇,我個人認爲還是歸結到政策制定的水平上。
武高漢:經營者要參加就參加,要參加的一定是得真參加,千萬不要假參加,既把的原來的優惠措施全都拋掉了,然後來了一個5%,讓消費者最終的感覺是什麼?沒有10%的概念,沒有優惠的概念,那麼這種參加還不如不參加。再有一個在操作的時候消費者不方便,我也瞭解這個政策消費者得去兩趟,第一趟買東西,第二趟交貨,交貨完了以後商家把這個傢俱拉走,拉走之後出證明,消費者拿着證明再到貨場去再把10%退回來,對於消費者來講也感覺到不方便,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覺得這個政策如果要繼續的話需要完善。
很多企業反映,傢俱依舊換新回收之後,沒有地方處理,但是北京商委明確表示,已經選擇了一些中標企業作爲傢俱回收專門的處理的企業,在傢俱回收方面,不是還存在一些問題呢?
武高漢:從節能環保的角度,這個活動是有意義的,但是節能環保確實是有費用的,那費用由誰承擔確實是個問題,比如說政府、經營者、消費者,我們經常看見的情況是,節能環保的費用全部由消費者來承擔,這是很不合理的,這一次我們感覺到節能環保的政策是想讓政府和經營者承擔,消費者可以不承擔,那麼已經看出企業不願意,最合理的狀況可能應該是單家分攤,這樣可能更加合理。
儘管馬女士所說的情況是存在的,一些賣場並不是很積極的參與這一活動,但是畢竟從活動推廣初期到現在,傢俱以舊換新活動還是取得很大程度的成功,我們還是希望這樣惠民促消費的好政策能夠越來越多,也希望在執行上或者力度上能夠越來越大,您對此有什麼建議?
武高漢:我覺得首先得“實”,補貼是政府的,讓利是經營者的,因此10%不能都說是補貼。第二個“實”,一定要體現在原有的價格基礎上的10%,千萬別把價格搞上去再給消費者優惠10%,消費者一看跟原來一樣,甚至比原來還高,那這就是玩概念、玩假的、玩虛的,消費者就不買賬,甚至消費者認爲這是經營者搞欺詐,甚至認爲是政府搞欺詐,那這個好事就辦壞了。
鄭傳鍇:這條政策是由市商委來制定的,但是也協調了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包括工商局以及質監局統一對這項活動進行實施,包括監督。但是物流環境,相應的交通委和交管局沒有協調進去,而很大的程度上把相應的物流成本直接轉嫁給了消費者和商家,所以我認爲還是我之前說的,在具體的政策制定,包括實施的過程當中,我們的行政機關應該更多的考慮消費者以及商傢俱體行政法的參與者,他們的感受來制定相應的政策,才能得以更好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