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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種情況,記者昨日聯繫了南充市國稅局徵收管理科,該科室一名工作人員說,超市以各種理由拒開或緩開發票的行爲是違法的,“因爲任何消費者在購買東西之後,都有向商家索要發票的權利。”
記者從國稅局瞭解到,月銷售額在2萬元以上的商家,必須向稅務部門繳稅,並且能夠保證隨時給消費者提供發票。不過,出於實際情況考慮,有些銷售額不高的中小型超市店內可能會沒有現成的發票。“如果消費者需要發票,超市必須到稅務部門代開發票。”
國稅局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若是發現類似情況,可以到稅務部門舉報,“舉報查實後,我們將給予商家重處,保證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