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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一批批廉租房項目的拔地而起,我市的廉租房已分配到戶8000套,計劃今年底前還將分配2000戶,至此分配總量將達到10000戶。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部門透露,截至目前我市共開工建設了43個、19334套廉租房項目。
廉租房保障範圍八年三大步
2006年,我市全面啓動廉租住房保障工作。2007年,廉租房保障範圍爲“人均住房建築面積8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2008年,一個字眼的變化進一步擴大了廉租房的保障範圍,可申請的居民由“低保家庭”變爲“低收入家庭”(當年低收入標準爲:家庭人均月收入400元);2009年,“人均住房面積”和“家庭收入”門檻雙雙變化,擴大到“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低收入標準爲:家庭人均月收入420元);2010年1月1日起,《蘭州市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規定》修改爲《蘭州市城鎮廉租住房保障規定》並啓動實行。2012年,我市再次擴大廉租住房保障面,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認定標準從“家庭人均月收入420元”提高到“家庭人均月收入540元”,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也由“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以下”擴大到人均住房面積“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以下”。
到年底萬戶家庭可享受廉租房
從3000餘戶低保家庭,到8000餘戶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這樣一組統計數據清晰地反映着蘭州市廉租房工程爲居民解決了多少住房難。2005年我市向首次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雙困家庭分配了華夏園小區,2007年伊始,全市的廉租房項目建設大規模動工,大跨步前進,截至目前已開工建設項目43個,住房19334套,約97萬平方米,全部建成投資將達到31.14億元。
對於低收入家庭而言,這是一個利好消息,從目前廉租住房保障情況看,我市建設的廉租住房可基本滿足保障需求。與此同時,在市民未能住上新的廉租房之前,租賃補貼工作也同步開始,2007至2013年,已發放租賃補貼資金14448萬元,累計保障家庭53947戶。通過發放租賃補貼,我市城鎮符合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每年都實現了應保盡保。(記者趙文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