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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澄江縣近期正在開展縣城臨違建築拆除工作,“首當其衝”成爲拆除對象的,不是普通市民的建築,而是49戶來自機關單位的領導、職工的建築。今年2月至今,該縣已拆除沿撫仙湖13.77萬平方米的臨違建築,其中包括12家駐澄單位以及15家旅遊單位共計1.04萬平方米的臨時、違法違規建築。
領導幹部帶頭自拆違規建築
家住澄江縣澄波苑的張寶川,是澄江縣衛生局的黨委書記,同時也是此次拆除臨違建築的戶主之一。2003年,張寶川在澄波苑購買一塊地皮後,花30多萬元按照規定建起了一幢4層樓高的住房。5年後,由於樓頂滲水,張寶川在原有的4層建築上,又加蓋了一層半。
“按照規定只能建4層,但樓頂滲水,沒有辦法。”8月初,收到有關部門拆除臨違建築的通知,張寶川主動聯繫對方到家中測繪違規面積,並聯繫了施工隊自行拆除違規建築。“領導,就要起到帶頭作用。”張寶川坦言,2008年加蓋房屋時花費了10多萬,此時拆除,個人的損失不在少數,但他願意積極配合當地政府的工作。
首批49戶清理對象均來自機關單位
澄江縣住建局透露,目前該縣確定的第一批拆除範圍爲:縣城規劃區內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臨違建築;縣城規劃區內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的臨違建築;縣城規劃區內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直系親屬的臨違建築。
“整體思路是分批、分期拆除,但首先從幹部、職工的臨違建築開始拆。首批拆除的49宗,戶主均來自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一些領導、幹部。目前已自行拆除了25戶。”澄江縣住建局副局長馬光耀表示,剩餘的24宗拆除對象,在多次做工作後,已簽署拆除協議,僅7宗拆除建築的戶主因“想不通”,還未簽署拆除協議,“自拆期限過後,會依法依規對其拆除。”
雖然政府首先從領導、幹部、職工的違規建築開拆,但澄江縣鳳麓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萬江(主要負責該街道的臨違建築拆除工作)坦言,推進拆臨拆違工作,難在老百姓不理解。
市民在限定期限內自行拆除,磚混結構建築可獲得320元/㎡施工補助,彩鋼瓦結構可獲得60元/㎡施工補助;限定期限內未自行拆除的,市民簽訂拆除協議後,可按照相關要求由政府協助拆除。該縣拆臨拆違工作,將於今年底完成,澄江縣將進一步推進具有湖濱山水特色現代生態宜居城市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