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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序推進我市棚戶區改造工作,市政府決定開展我市2013年至2017年棚戶區改造規劃編制工作,並於先期啟動開展全市范圍內各類棚戶區(危舊房)調查摸底。
此次棚戶區改造調查范圍為城市棚戶區、國有工礦棚戶區、獨立工礦棚戶區、城中村、城鎮舊住宅區,即在國有土地上集中建設的、房屋結構簡單、使用功能不全、建築密度較大、基礎設施簡陋的人口密集居住區;城市市區內房屋結構陳舊並嚴重損壞或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有可能喪失結構穩定和承載能力,不能保證居住和使用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位於城市規劃區內、已經被城市建設用地包圍,但在土地權屬、戶籍等管理體制上仍然保留著農村模式的地區;房屋年久失修、配套設施缺損、環境髒亂差的住宅區。
根據要求,城市棚戶區、國有工礦棚戶區(含中央省屬企業)及舊住宅區綜合整治項目調查摸底要覆蓋到街道,城中村調查摸底要覆蓋到村,由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負責匯總。各縣區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按照分五年進行改造的進度,制定年度改造計劃。如五年內確無法完成改造的,可延續到2017年後實施。此次調查將做到全部登記造冊、建立檔案,確保調查范圍內的棚戶區(危舊房)不遺漏。在今後改造中,如發現有瞞報、漏報的,相關責任人員及具體工作人員須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