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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學堂
文/記者黃江潔
如果您在理財投資過程中遇到任何問題,請發郵件到:gzrbdgmoney@163.com,留下您需要諮詢的問題,我們會邀請理財專家爲您“量身定製”給出理財建議。
問:市民戴先生和妻子均爲廣州戶籍,且均爲單位派駐東莞職員,兩人的社保在廣州繳納,公積金也均在廣州繳存。3年前,戴先生使用商業貸款在東莞買了房,得知公積金貸款利率比商貸低出許多後,戴先生想申請將商業貸款轉爲公積金貸款,不知可否。
答: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介紹,自2009年以來,東莞與廣、佛、珠等7個城市實現了公積金互貸,但異地公積金“商轉公”還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已婚人士,夫妻雙方至少要有一方爲東莞戶籍或在莞繳納社保滿1年;單身人士則需出具戶籍在莞證明,或者在莞近1年以上的社保繳納證明,且社保繳納單位與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爲同一法人單位。
戴先生及其太太的情況顯然不符合上述條件,因此無法辦理“商轉公”。